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0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专业应至少有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 申请在校内举办2010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必须填写各专业《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各一式两份。
3. 申请在省内异地举办2010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除提交各专业《举办研究生课程班简况表》一式两份外,还须提交与联合办班单位签署的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协议一式两份。
4. 申请在省外异地办班的单位,须同时提交《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与联合办班单位签署的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协议和《福建省单位在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各一式两份。
5. 各单位应于2010年4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综合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