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0】110号)(附件4)精神,我校200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于即日启动,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通知内容,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一、 工作要求
各基地应根据《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闽教高【2009】86号)(附件5),对照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整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
二、 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08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 检查形式与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中期自查报告
各基地自行组织专家根据基地建设规划与建设方案,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形成各项目建设中期自查报告(3000字以内)。具体包括建设目标(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条件建设等)及实现情况;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合作双方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效及标志性成果;经费使用的结算;档案建设与管理等。并认真填报《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2)。
(二)项目建设中期总结报告
各基地根据基地建设规划与建设方案,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主要包括中期资金投资构成及投资安排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1年工作计划等。并填报《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整体建设情况表》(附件3)。
(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学校自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果将作为明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经费奖励安排的依据。
四、材料报送
1.项目建设中期自查报告和项目建设中期总结报告统一使用A4规格纸,WORD文档编辑,正文用小三仿宋字,单倍行间距。
2.各建设单位于2010年10月29日前,将项目建设中期自查报告和项目建设中期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报送电子文版1份。
联 系 人:吴老师 2181497
电子邮箱:yjsy3@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