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  
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教育
网站首页 >> 国际化教育 >> 公派留学 >> 正文
公派留学
通知│我校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现启动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学校研究生院受理该项目中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申请。项目详情可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现将校内申请与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21年2月28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申请人完成“学校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校内申请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登录该校内平台,请下载本文附件的申请表填写后提交。

申请人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2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每位同学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并以“学生姓名+国际区域研究项目”格式命名。其中,每项材料应保存为pdf格式,并按《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2.3月8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选拔办法,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为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

在3月8日前,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各选派类别分开排序;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培博士类别需交;模板见附件)

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评审、考察,并如实填写,避免意见千篇一律或格式化内容。

该表格应由至少3位专家填写,既需评分又需组长填写明确的评审意见和结论,并请每位专家签字确认。需提交电子版(经研究生院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和纸质版。

④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模板见附件)

须用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经导师本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签字盖章件pdf版)和纸质版。

⑤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⑥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3.3月20-21日前,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4.3月3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4月5日前提交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备注: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院级和校级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未尽事宜,详见国家留学网的“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

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

(1)申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的,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刘一,电话:010-66093939,传真:010-66093929

邮箱:ouyafei7@csc.edu.cn

(2)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的,请根据留学国别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2.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2021项目有关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6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