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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分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

    根据《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方能准予毕业。为确保2024届研究生顺利毕业,现将2024届研究生学分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4届毕业研究生主要包括5年学制的2019级本直博研究生、4年学制的2020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研究生)、3年学制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2年或2.5年学制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的延期毕业、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学生自查要求

    1.2024届毕业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登录教务服务平台(jw.xmu.edu.cn),对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学分进行自查。

    2.研究生修读的总学分、公共课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以及培养环节学分均不得低于相应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公共课修读要求详见附件。

    3.2014级至2016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相应年级的博士生培养方案自查博士阶段的学分,其他年级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入学年级对应的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学分要求自查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学分。

    4.学生自查学分的操作流程如下:

    在可用应用中搜索“研究生学业与科研信息”功能模块,进入“我的研究生成长数据”页面后,点击“计算”按钮查看最新数据,逐一核对学分完成情况、必选课程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信息。如查询信息与培养方案要求或实际修读情况有出入的,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5.学分不足或未完成必选课程与培养环节的研究生,应及时补选相关课程、完成缺失的培养环节,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及补修计划报送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备案。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学院复查要求

    学院应同步开展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分复查工作,并提醒学生及时重修或补足学分。

    1.培养方案维护

    2020级及以后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已完成系统维护。2019级及以前年级的培养方案信息已从旧系统导入,但导入信息存在填写不完整等问题,请教学秘书在教务服务平台中做好方案维护和备案。

    培养方案维护操作流程如下:从“培养方案应用管理”进入,在“学院维护”页面查找从旧系统导入的相关方案后,点击“编辑”进入“编辑培养方案”页面,维护培养方案信息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可使用“复制信息”功能复制相近年级的培养方案后再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登入页面的操作指南。

    2.培养方案指定

    学生与培养方案的对应关系已从旧系统迁移至新系统,个别学生未作方案指定或者指定方案有误的,请教学秘书做好学生培养方案指定。

    培养方案指定操作流程如下:从“培养方案应用管理”进入,在“学生培养方案指定”页面,搜索需指定方案的研究生,手工指定方案。

    3.毕业学分核查

    学院核查学分的操作流程如下:在“可用应用”中搜索进入“研究生学分审查”模块,选择院系、预计毕业时间(点击“按月选择”,选择2024年6月)后点击“搜索”,批量勾选或逐个勾选学生名单,点击“计算”进行学分核算后,将名单信息拖动到最右侧查看学生是否修满学分(或使用“导出”功能查看),点击最左侧的“审核”可以查看每个学生修读详情以及未完成学分的说明。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登入页面的操作指南。


   附件-2024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学分要求.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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