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四海资讯红足2013年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工作的政策及要求
(一)我校2013年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限额
工程硕士0852
软件工程领域085212 不限
(二)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专业学位代码及考试大纲
拟于2013年入学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仍可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拟于2014年入学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须参加2013年全国联考,统一报名(需现场确认和缴费)。
1. 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2. 考试科目
拟于2013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自行组织入学考试。
拟于2014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参加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其中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时间10月27日8:30-11:30;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达到学校规定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拟于2014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
(三)资格审查
拟于2013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或拟于2014年入学的达到复试要求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申请资格审查。
(四)录取工作
拟于2013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录取工作由软件学院组织。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
拟于2014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录取工作由软件学院组织。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其中GCT录取分数线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录取过程中不允许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五)其他事项
1. 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 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3.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本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4. 自行组织自命题考试工作务必保证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
5. 为保证培养质量,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二、报名、考试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拟于2013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报名方式由软件学院自行组织。
拟于2014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拟于2014年入学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2. 考生于7月12日—15日前往四海资讯红足考试中心(http://kszx.xmu.edu.cn)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含照相、确认等手续)。
3.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4. 考生于10月27日参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三、相关工作布置
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体现在报考条件、报考方式、招生人数、资格审查要求等方面,请你院认真阅读《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按时完成如下工作:
(一)制定招生简章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填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登记表(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详见附件3),对招生录取办法、教学地点、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明确规定。
相关招生简章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登记表(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于5月31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
相关招生简章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和你院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将招生简章向社会和考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上报培养方案信息
按拟招生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认真制定培养方案信息,并根据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公示信息数据标准(详见附件4)的有关要求制作生成相关培养方案信息数据库(详见附件5)。
相关培养方案及数据库于6月7日前以公文形式报送研究生院。
相关培养方案及数据库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与考生公开。
工作联系人:王晟
工作联系电话:2186259
工作联系邮箱:shwang@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