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12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7-11-28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201712月研究生毕(结)业证书核发名单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2017916日至20171215日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符合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2.2017916日至20171215日前由学院审核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名单。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截止时间

      1.毕业证书核发名单须从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化平台——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名单中打印、签名和盖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学院报送的纸质名单必须与信息化平台中的名单相符,否则不予受理。

      2.结业名单的报送方式与6月份的相同,可参看相关通知(http:/ch/index/show/id/5555.html)第二点。

      3.以上两份名单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171215日。

      三、 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预计毕业生应上网实名注册后核对本人学籍信息与毕业生图像信息(网址:www.chsi.com.cn)。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本次毕(结)业的研究生以下事项:

      11210日前必须上网核对学籍和毕业图像信息。若发现学籍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应于1215日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

      2.根据教育部学信平台的要求,缺少图像照片的学历信息将不能对外查询。请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预计毕(结)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快与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联系,或登录大学生图像采集(http://www.xinhuacu.com)了解采集事宜,尽快完成毕业生图像采集。

      3.凡未上网核对学籍、毕业图像信息或明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不到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的,毕业证书一经制作完毕,不予修改,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