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返校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5-05 09:16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学校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划

(一)返校时间安排:计划从57日起,按照防控第一、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原则组织符合返校条件的毕业年级学生分批次错峰返校;从5月下旬起,视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和疫情防控情况,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分批次返校。具体返校批次和时间安排,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二)统筹春季学期和短学期教学

春季学期、短学期按原校历时间执行,打通春季学期和短学期教学活动。春季学期考试周时间不变;如有必要,春季学期课程可延至短学期。

二、具体安排

(一)学籍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籍注册与学生返校分开进行。研究生学籍注册采用网络注册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调整2021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方式:由学院(研究院)收集学生电子照片、研究生院统一汇总交由新华图片采集公司统一制作并上传学信网,疫情结束后恢复由学校统一组织采集。

3.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休(复)学、恢复学籍、信息更改、毕(结)业等具体事务可以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沟通办理;疫情结束后提交纸质材料至研究生院存档,并恢复平时申请方式。

(二)教学教务

1.防控教育:学生返校后,各学院(研究院)应积极组织师生,通过多途径做好防控宣传教育,要求师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妥善安排学习和生活。

2.教学方式:除受疫情影响,教师无法按时返校的课程可继续采取线上教学外,其他课程原则上均应按照全程佩戴口罩并隔座上课的要求,满座率(实际选课人数与教室座位数比值)0.6的课程开展线下教学;满座率>0.6的课程应当进行调整,降低满座率后开展线下教学。无法调整的课程采用线上和线下组合教学。建议调整方式如下:

1)调整上课地点,更换大容量教室。

2)轮流线下授课。学院(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学生线下听课,另一部分学生同步观看教室直播或录播视频,线下听课的学生按周次轮流安排,确保公平公正。

3)线上教学和线下辅导并行。继续采取线上教学,任课教师每周安排一定量的线下答疑时间,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

3.授课模式:线下教学课程,均应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授课模式。学校对公共教室教学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全部公共教室均具备同步授课功能,部分教室增加录播功能。

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全日制学生课程原则上以线上教学形式开展。

4.科研实验:学院(研究院)组织研究生开展科研实验时,应按照学校实验室和科研的相应防控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和健康跟踪,并做好应急方案和储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物资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5.考试安排:疫情防控期间,任课教师应综合考虑期末课程考核形式,如线下考试、课程论文与课程学术报告等。原则上应要求每门课程统一考核标准,相关考核要求须提前告知学生。除春季学期第17周和第18周为考试周以外,增加短学期第五周作为延至短学期结束课程的考试周,考试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根据《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课程缓考办法》申请办理缓考。

6.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教学管理和日常质量监控工作,根据《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附件1)和《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附件2)做好缺勤学生跟踪记录,密切关注缺勤学生的学情。积极配合研究生教育指导小组线上、线下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四海资讯红足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2019年修订)》,做好学院(研究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工作。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返校研究生原则上应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研究院)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安排学位论文答辩,保证答辩现场通风良好,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保持间隔距离,要采用小规模、分批、分组的组织方式安排答辩。

2.对确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允许采用电子审批方式进行答辩申请审批、采用电子评议方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确有必要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可以提出视频答辩申请。

3.因疫情防控需要,异地答辩委员不能到达答辩现场的,该答辩委员可采用视频形式参加论文答辩会。

4.学校将在原先计划的在6月、9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于7月和8月各增加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申请学位等事宜。

学校将于6月底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6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申请学位人员学位授予事宜。

(四)短学期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

学校拟视疫情防控情况,继续资助各学院(研究院)在短学期组织本校教师开课以及邀请校外专家开设前沿课程和专题讲座。相关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资助标准详见短学期教学活动工作的有关通知。邀请校外专家开设课程和讲座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采取线上形式进行。确有需要邀请校外专家入校进行教学的,邀请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市、地区和学校对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出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创新科研教育项目

学校拟视疫情防控情况,继续开展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项目库建设等创新科研教育项目立项工作,项目实施时间适当往后安排。涉及校外专家、学生参与的项目,鼓励通过网络形式开展,确有需要的,应严格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外出的调查、创新科研等项目,疫情时期原则上暂缓实施,顺延到疫情结束后开展;已立项项目的负责人为毕业生的,疫情结束后,时间不足以开展田野调查,可申请项目延期或终止。

(六)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

1.对于已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或已获学校研究生出国出境访学计划/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的拟派出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延期派出或取消本次计划,学生可通过邮件办理延期派出或放弃资格相关手续。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

2.对于申请2020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改为通过邮件提交电子版。疫情结束后,提交纸质材料至研究生院存档。

3.对于申请2020年度学校研究生出国出境访学计划/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资助的,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可通过邮件提交申请,研究生院将根据拟访问国家(地区)的疫情形势适时审批。疫情结束后,将恢复“随时申请、即时受理”。

(七)其他学术交流、科研实践等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实践等活动,在不影响毕业的前提下,可通过延期或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对于确需离校参加的学术活动(实践),学生或导师应在充分评估风险,并确保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向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

各学院(研究院)接到通知后,应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研究生返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应当建立课程台账,逐门课程、逐位教师落实课程组织形式、授课形式、考核形式等内容;严格遵照学校工作安排,深入一线,排查遗漏,摸清问题,协助老师和学生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好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

附件:

  附件1: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docx

  附件2: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docx

                                                                                  研 究 生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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