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落实中央巡视组对学校提出的整改要求,严格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根据《四海资讯红足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厦大教[2017]69号),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管理和报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教材选用情况检查
各学院应按教材选用办法要求,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填写《四海资讯红足教材选用申请表》,并提供教材样书一套,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或研究生一级学科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学院党委政治把关后方可使用。
二、重点开展哲社类教材选用审查
学院党委应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内容或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的教材、引进教材进行重点审查。
三、及时做好教材选用的备案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教材存档工作。凡审核通过的教材应向学院提供教材样书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应复印留档。选用引进教材的,必须提供一套样书存档。
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将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申请表》和《教材信息汇总表》(通过研究生系统更新并打印盖章),于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今后,凡是更新和新增的研究生课程教材均须学院把关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使用,未经报备的教材不得在课堂中使用。已经报备的课程选用教材无须再备案。
附件:1.四海资讯红足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2.四海资讯红足教材选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