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已全部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总结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划拨活动经费,请拟申请活动经费的学院(研究院)按以下要求做好2016年短学期工作总结。
一、 报送材料
1.总结报告(电子版)
相关学院(研究院)应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短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短学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与管理情况、课程和讲座开设情况、实习实践活动情况、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活动情况以及本单位相关工作特色经验与做法等。
2.实践报告(电子版)
每个实践项目应提交1份实践报告,由项目组学生共同完成,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采取问卷调查或访谈等形式进行实践的应提供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各1份。
3.图片资料(电子版)
邀请校外专家开设的课程和讲座,每门课(每场讲座)应提供至少1张授课(讲座)照片。每个实践项目应提供至少2张学生在实践地点开展活动的照片。
4.数据表格(电子版和纸版)
相关学院(研究院)应认真核对和填写附件1-4,在表中更正、补充相关信息。
以上材料纸版应打印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 时间安排
1.学院(研究院)应于10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数据表格,于10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实践报告和图片资料。
2.10月下旬,研究生院根据资助标准和各单位报送的活动数据进行经费核算。
3.11月,研究生院扣除预拨经费后,将剩余的资助经费划拨至各单位综合办学经费账户中。
三、 其他
6月份未申请资助的短学期教学和实践活动可于10月10日前补申请。申请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http:/ch/index/show/id/5043.html。
联系人:吴老师 2181497 yjsy3@xmu.edu.cn
附件:
1. 2016年短学期本校教师开设研究生课程信息统计表
2. 2016年短学期聘请校外专家开课(讲座)信息核对表
3. 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实习实践项目信息核对表
4. 2016年参加研究生实习实践项目的学生名单
5. 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