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部分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月18日(周五)上午10: 30-12:3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月18日(周五)下午14:00-16:00 自然辩证法
1月23日(周三)上午8:00-10:00 综合英语
各场考试监考安排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从研究生信息化平台系统中下载。监考教师一般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若研究生教学秘书不能参加,请务必安排其他人员(限本校正式教工),同时将监考时间地点安排及监考教师守则传达到位。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与监考教师应严格遵照《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见附件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得缺席或迟到。对于在监考过程中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并作为教学事故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填写《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并将电子版发至yjsy3@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