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9-08 00:00

各学院(研究院):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起始时间为9月11日,为确保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新生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开始上课时间为9月18日(即第二周),专业课开始上课时间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老生开始上课时间为9月13日(即第一周)。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研究生新生认真学习《四海资讯红足研究生工作手册》,使新生尽快了解和熟悉研究生学籍管理、培养管理、学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校规校纪,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并要求学生登录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研究生学术规范问卷测试。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指导新生根据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特别是研究生新生)做好网上选课工作(选课时间、管理办法、课程介绍以及选课操作方法详见《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新学期课表安排,认真组织并落实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上好开学第一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