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海资讯红足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厦大研〔2019〕41号)相关规定,我校拟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仍按我校现行的规模与学科分类进行设置。新一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由各学院(研究院)提出,正式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要求按《四海资讯红足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附件2)执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建议名单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院长签字。各单位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名单表Word版和扫描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邮箱xwb@xmu.edu.cn。
联系人:熊老师 2181667
附件:
1-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表
1-2.学位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表
2.《四海资讯红足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41号)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