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和我校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
根据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安排,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请各学院组织学位授权点认真对照我校学位授权点(博士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合格评估指标和自我评估报告提纲要求,按时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二、开展合格评估专家评估工作
7月1日-12月15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完成专家现场评估工作,由专家组提出诊断式意见,具体详见《四海资讯红足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估工作主要流程》。各学院应将评估专家名单、现场评估时间、地点等安排提前一周报送研究生院,现场评估结束后应将评估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如因疫情防控原因,专家无法现场参加的,可适当延后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三、制定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
12月31日前,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并报送研究生院。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四、编制2022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各学院组织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认真编制2022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经学院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23年1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经学校审核后将汇总报送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更新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通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将于每年6月和12月最后两周开放填报,各学位授权点可登陆填报系统(https://xw.zju.edu.cn)更新信息。更新信息应该是上一次填报后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没有变化的无需更新;写实性内容有重大调整变化的也应更新。
六、其他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强化评估责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确保评估成效。多个学院共享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组织开展,涉及学院应根据牵头学院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评估材料。请各牵头学院根据评估工作安排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评估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
为保障合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负责秘书及时关注合格评估工作群内相关通知,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学术学位授权点:洪老师2181470 hhy@xmu.edu.cn
专业学位授权点:陈老师2182013 ccp@xmu.edu.cn
附件.四海资讯红足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估工作主要流程.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