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一、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协议名额110人。
二、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学科门类为哲学、文学、艺术学,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协议名额不超过4人/年。
上述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具体安排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1)。
三、校内申请与审核工作安排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2022年3月7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完成“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校内申请信息填写,提交后生成《四海资讯红足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
申请人应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3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
每位同学的不同类别电子材料分别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生姓名+所申请项目+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格式命名。其中,每类材料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时间见下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发送给国家留学基金委前应先通过研究生院审核。
3.3月11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须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材料
在3月11日前,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国内导师、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4.3月15-16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5.3月22日,申请人将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国家信息平台应交的申请材料和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各一套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请务必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6.4月10日前,研究生院等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于4月1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获学校推荐人员请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并抄送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chenquan@xmu.edu.cn)。
备注: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为确保院级和校级评审有足够的时间,请严格按照上述安排提交材料。
3.未尽事宜及上述奖学金的更多安排,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为准。
四、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 有关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