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7 11:01

各学院(研究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启动2021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我国高校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的单位合作渠道面向国内已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高校及机构实施,选派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该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每所高校可申报1个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充分体现本单位优势、特色学科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思路、举措,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应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应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输送的全链条模式,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重点支持有关高校及机构的国际组织基地班或教改试点项目、针对国际组织急需和紧缺专业精准培养的项目、以及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优势院校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的项目。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2021年选派计划为200人(含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选派类别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以留学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等)。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报时间安排

项目详情请见附件中的《2021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或访问国家留学网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0)。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联系研究生院。

2. 学校将综合考虑申报意向、学院实际等情况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加入本项目实施单位。

3. 如学校获准成为实施单位,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8月10日前,按附件中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向研究生院提交完整的纸质材料,并发电子版至邮箱(chenquan@xmu.edu.cn)。

4. 8月10日-31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择优确定2021年度推荐的申报项目,办理推荐公函。

5. 9月2日前,获学校推荐的项目应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

6. 9月10日前,研究生院审核网申材料后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联系人:陈权,联系电话:2180887,电子邮箱:chenquan@xmu.edu.cn。


附件.1.2021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常见问题解答和项目申请材料说明.pdf 

   2.申请项目书模板(仅供学校内部项目选拔和项目申报准备用).doc

   3.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