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启动2021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6 09:53

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附件或访问以下页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12。

一、校内申请流程

1.2020年12月23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 方 系 统(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进行审核。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严格按照附件中2和3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提交完整申请。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2.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见附件),须签字盖章;

②单位推荐意见(网报后生成的,要求详见《出国留学申请表》)。请在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对上述表现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

④每位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各一套)。

同时,请将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excel版),②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③院级推荐人员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图片格式),④两封中英文专家推荐信(pdf版,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申请博士研究生类别的须交)发送到chenquan@xmu.edu.cn。

3.学校审核后,将对学校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二、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苗晓燕,电话:010-66093573,邮箱:ouyafei9@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2.学校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12)查看。


附件:

1.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简章.pdf

2.中方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3.匈方网站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pdf

4.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匈牙利互换奖学金).xls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