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我校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启动

时间:2023-04-11 11:03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系),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研究生院受理该项目的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校内申请,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及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5.选派领域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87)。

二、校内遴选安排

1. 2023年4月21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1)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校内申请信息,提交后生成《四海资讯红足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

(2)申请人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和《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87)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上述日期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

每位申请人的不同类别电子材料分别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生姓名+所申请项目+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格式命名。其中,每类材料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时间见下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发送给国家留学基金委前应先通过研究生院审核。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4月25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需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3. 4月25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4. 5月15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5月15日前,获学校推荐人员请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uyafei5@csc.edu.cn并抄送研究生院联系人邮箱(chenquan@xmu.edu.cn)。

6. 5月15日前,申请人将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国家信息平台应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套(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和签名)、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即可)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用于校内存档。请务必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为准。

三、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部分材料模板.zip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