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将继续通过韩国互换奖学金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70人(含已在外资助人员)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0)。
二、校内遴选安排
1.2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校内申请:
(1)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系统(旧版)-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校内申请信息,提交后生成《四海资讯红足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简称“校内申请表”,仅供校内审核使用)。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登录该校内平台,请下载本文附件的申请表填写后提交。
(2)申请人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和《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0)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上述日期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含《校内申请表》和2023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
每位申请人的不同类别电子材料分别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生姓名+所申请项目+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格式命名。其中,每类材料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时间见下文。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2月15日前,各院进行评审:
(1)评审内容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国内导师、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⑤2023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
3.2月20日,经所在学院推荐后,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正式申报,提交后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4.2月22日,申请人将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国家信息平台应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套(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和签名)、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一式五册(一册为原件,其他为原件的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5.3月3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申请进行审核,录入单位意见;形成校级拟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提交推荐公函、正式校级推荐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为准。
三、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2023韩国互换奖学金有关附件.zip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9日